省级财政支持开展闽台合作“城建城创”相关工作,助力推动省级城市片区更新、社区更新(完整社区)项目建设,现将省级财政支持2026年闽台合作“城建城创”项目的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引入优秀台湾团队参与省级财政支持城市更新项目,二、申报对象2025-2026年实施的省级财政支持的17个城市片区更新项目和11个社区更新(完整社区)项目(不含厦门),补助对象为台湾团队对该项目2026年开展服务的内容),三、申报条件(一)已签订的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四、申报程序各设区市住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含平潭下同)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于2026年3月16日前分别报送至省住建厅、省财政厅,汇总符合条件的闽台合作“城建城创”项目的申报材料,五、项目审核闽台合作“城建城创”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申报后,由省住建厅、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审核,优先支持基于2026年度省级财政支持城市片区更新、社区更新(完整社区)项目生成的闽台合作“城建城创”项目,对基于2025年度省级财政支持城市片区更新、社区更新(完整社区)项目生成的闽台合作“城建城创”项目,联系电话:0591-87097053附件:1.闽台合作“城建城创”项目申报材料清单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3.闽台合作“城建城创”项目申报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财政厅2026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