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内科平字〔2025〕16号)相关规定,拟支持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牵头筹建内蒙古自治区矿井水防控与资源化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月10日至14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注明有效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471-6328635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78号615室邮编:010020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6年2月9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