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和《河池市零工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1月以来,兰木乡就业服务站运营服务工作验收合格,按照协议约定,服务站运营满1个月并提交工作台账且验收合格后,可支付总协议款项30%的运营资金,现将向运营公司广西德晟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东兰县兰木乡就业服务站30%运营资金16738元,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从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东兰县就业中心,联系电话:0778-6322740,东兰县就业中心2026年1月16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