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和《河池市零工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东兰县长乐镇就业服务站自2025年9月至12月运营期间,围绕企业用工需求与劳动者就业实际,积极提供岗位匹配、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按照合同约定预付30%运营资金46403元,现将预付30%运营资金46403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6年01月12日至2026年0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东兰县就业中心,联系电话:0778-6322740,东兰县就业中心2026年01月12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