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6年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基础要求,2.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3.申报项目智能制造水平省内或行业领先,并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各地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以评估结果指导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与动态管理,指导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条件的工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编写《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进行申报,各地工信部门应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三、工作要求1.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部署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要求,原则上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0591-87832506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3.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4.先进级智能工厂汇总表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1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