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宿经营行为,推动全县民宿高质量发展,现将《连城县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22日,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通过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馈(通信地址:福建省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72号;邮编:366200;联系电话:0597-3121181;电子邮箱:lcxwtj@126.com),附件:《连城县促进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连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