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根据《厦门市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2025年电子商务零售行业阶段性稳增长措施的通知》(厦海科工商规〔2025〕1号)精神,现开始受理电子商务零售企业阶段性稳增长政策奖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实物商品零售的限上商贸企业,202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同比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电商零售额增量1000万元(含)以上至5000万元(含),按企业增长激励指标同比增量部分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50万元,增量5000万元(不含)以上至1亿元(含),按企业增长激励指标同比增量部分的1.2%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20万元,增量1亿元(不含)以上,按企业增长激励指标同比增量部分的1.5%给予奖励,(四)申报时间2026年2月2日-2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15-5:15)(五)申报材料1.电子商务零售企业阶段性稳增长政策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1,盖章)3.提供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表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2025年9月至2025年12月截图,5.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年2月9日下午5:15前,将申报的纸质材料1份(A4纸、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2025年电子商务零售行业阶段性稳增长措施申请表海沧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