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现组织博士后人员赴辽宁省铁岭市开展科技服务与锻炼(以下简称“锻炼”),部分岗位服务时间可视具体情况、经博士后所在设站单位同意后,由铁岭市有关部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协商确定,二、申请条件申请锻炼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年,锻炼时间计入申请人累计在站时间,申请人在站时间应符合国家博士后人员在站时间有关规定,三、报名与选拔(一)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科技服务与锻炼推荐表》(附件2),(二)博士后合作导师、设站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审核《推荐表》,于2026年3月6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向辽宁省铁岭市推荐符合条件申请人,铁岭市、锻炼人员、锻炼人员所在博士后设站单位须签订三方协议,锻炼人员应返回博士后设站单位继续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四)本批次锻炼人员预计于2026年6月前到岗服务,(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报名)联系人:王老师010-82387704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博士后公寓办公楼博士后基金管理处2.铁岭市(岗位咨询)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叶老师024-74836873铁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人:韩老师024-74844013附件:1.2026年辽宁省铁岭市博士后科技服务与锻炼岗位.xlsx2.博士后研究人员挂职服务推荐表.doc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