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谋划推进沙坡头区“十五五”时期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规范有序推进新增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山图斑认定工作,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全区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成果,并组织对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无主废弃)进行了全面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沙坡头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次认定结果公示期30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反馈,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反馈,联系电话:0955-7067628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2026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统计表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2026年1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