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遴选条件申请成为定点长护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提供医疗护理服务的长护服务机构应当符合卫生健康部门的有关规定,指长护服务机构在参保人员所居住的家庭住所内为参保人员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持有效长期《健康》照护师、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专业护理服务人员应当不少于10人,医护人员不少于2人,指长护服务机构以社区为依托为参保人员提供就近就便、非全日的长期护理服务,指长护服务机构在所开设的机构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日制的长期护理服务,提供机构护理服务的定点长护服务机构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配备与长期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医护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床位数不少于10张,四、申请材料清单申请长护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应提交以下资料:1.《海南省长护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及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承诺书,11.与医疗机构开展与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相适应的协议合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护理站)护理、机构护理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与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应当提供设立长期护理专区的相关材料及护理床位张数相关资料,4.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还需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电话:0898-63828330附件:1.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申请表2.海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机构护理)综合审核表3.海南省长护险定点服务机构(居家护理或社区护理)综合审核表定安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