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汕头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确保我市用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作安排,提前下达我市2026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现就以上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公告如下:本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前下达我市2026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50万元,专项用于“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申报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中“各市县在收到资金和任务清单后,立即将资金按照项目清单下达至具体项目,不得再进行二次分配”的要求,以及市政府有关批示精神,由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该笔专项资金50万元,直接下达给化学与精细化工厂广东实验室,即:“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项目(一期)”的建设单位,特此公告,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1月14日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