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支持办法》(京科促发〔2024〕175号)要求,现开展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总第二十一批)认定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及领域(一)征集内容本次征集的内容为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服务是指借助技术的重大突破,3.申请单位须在我国依法拥有所申报技术产品服务对应的自主知识产权,4.申请的技术产品服务须符合本市产业技术发展导向,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技术产品服务,5.申请的技术产品服务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能够通过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6.申请的技术产品服务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科技伦理规范相关要求,三、申请方式1.申请单位登录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政务服务-科创服务-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填报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申请书进行申报,可按需选择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分别进行申请,申请主体可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官网-政务服务-科创服务-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登入申报页面-左侧导航栏-常见问题-查看注册和申请常见问题及解答,六、其他事项(一)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工作组(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与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认定工作相关的培训、代理申请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