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25〕23号)要求,我市准备开展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请非营利组织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认定资料报送至各属地税务局办税窗口,当年新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2026年1-9月)材料报送期限为10月20日前,认定条件及报送资料要求见附件,相关认定事宜,可致电非营利组织所在地财政部门、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附件: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2.关于江苏省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财税(2025)23号宿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