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规社〔2025〕1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5]7号)文件精神要求,调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从每带动一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提高到每带动一人不超过2000元,总额不超过2万元,毕业学年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按原标准执行,我区受理一次性创业补助1户,具体情况如下:山西文创联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吸纳就业人数6人(含创业者本人),现申请补贴人数6人,并均已稳定就业半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共计补贴金额12000元,现根据有关规定对1户,一次性创业补助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1月19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人:王换霞联系电话:0351--6592548太原市晋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