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语音播报0:00/0:00为配合《灵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顺利实施,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停车管理的相关要求,科学安排灵丘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布局,构建有序停车环境,我局组织编制了《灵丘县县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为保障公众知情权,确保规划内容科学、合理、可行,现将《规划》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地址: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附件:《灵丘县县城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pdf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