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为:(一)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作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免申即享”、集中申报、专项申报指南,区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申报、专项申报的受理、审核、报批、发放等工作,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等工作,第三章适用范围与额度第七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适用于肇庆高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人才,第八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与额度(一)海外高层次人才扶持资金对在我区申报入选的国家人才引进计划重点联系专家,市区共给予全职在站博士、博士后每年10万元、25万元生活补贴,每培育1人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万元、10万元资助,第九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其他支出(一)由区管委会或其下属单位、国有企业组织开展的我区人才引进、培养、培训、交流、宣传和人才工作信息化等活动或项目支出,(五)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探索实施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免申即享”,区财政国资局每月结合实际情况拨付资金至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免申即享”一般账户,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区财政资金相关管理规定完善资金使用程序,第十六条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免申即享”系统拨付资金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