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的建设,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相关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云浮市郁南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批准文件《云浮市郁南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二、批准时间2026年1月6日,三、规模落实情况(一)规模落实原因由于广东省郁南县桂圩镇冲旺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变质砂岩矿项目不符合《郁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二)政策符合性《方案》中涉及的项目属于工业用地,并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中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三)规模落实情况《方案》中落实地块位于桂圩镇金旺村,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694公顷(不涉及耕地)、建设用地0.1669公顷,原规划为农用地0.4363公顷(不涉及耕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其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4363公顷(不涉及耕地),原规划为建设用地0.4363公顷,现将调出地块的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农用地,附件:1.落实地块落实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2.调出地块调出前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图郁南县自然资源局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