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先用后转”改革模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成果单位(以下简称“成果单位”)与企业,通过“先使用后付费”或“先使用后合作”模式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二、构建“先用后转”管理体系省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按职能分工,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激励支持、尽职免责认定等工作,制订推动科技成果以“先用后转”方式在本地落地转化的支持措施,成果单位应建立“先用后转”改革配套管理制度,支持成果完成人开展“先用后转”等成果转化工作,成果单位以“先使用后付费”和“先使用后合作”模式实施转化的,省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科技成果发布数量、签订“先用后转”技术合同数量、技术交易额、配套条件等指标开展量化评估,根据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促成的“先用后转”科技成果转化数量、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适时公布“先用后转”优秀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名单,七、建设“先用后转”线上平台省科技管理部门依托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积极向省“先用后转”线上平台提供可转化实施的各类项目,鼓励企业、省外高校院所等成果单位积极推荐优秀科技成果到“先用后转”线上平台进行转化,十、加强“先用后转”工作评估监督省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省“先用后转”线上平台数据和各成果单位、地市相关部门上报的年度专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