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对象2025年1月1日(不含)前备案的工作站(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评价内容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各工作站在基础条件、日常管理工作、综合服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情况,具体评价指标详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自我评价指标表》(附件2),符合条件的工作站(附件1)对照评价指标总结2025年度工作情况,其中“基础条件”项指标不需提供佐证材料),工作站联盟将对工作站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各工作站应在收到审查情况后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将按照已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各工作站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按照评审结果确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在政策扶持、宣传培训、专家指导等方面予以鼓励和支持,附件:1.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对象名单2.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指标表3.2025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报告4.佐证材料格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2月31日(联系人:刘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