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加快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办发〔2021〕5号)以及《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办法》(嘉开管办〔2025〕21号)等文件精神,我区拟对嘉兴振华乳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连续两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20元,对嘉兴市南湖竹木农业机械厂等16家连续三年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为D类的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现将拟执行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5年12月29日起至2026年1月4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经济发展部反映情况,联系地址:经投大厦A603,联系电话:83680785,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2025年12月29日附件: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执行差别化电价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