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绿色改造均应按照本细则规定开展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活动以及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绿色建筑等级按照国家标准,由低到高划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五)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七)建筑遮阳和高性能门窗技术,(八)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技术,第十五条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将绿色建筑实施情况纳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范围,(三)绿色建筑实施情况合格报告书,绿色建筑评价(包括星级绿色建筑预评价、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形式审查推荐、绿色建筑实施情况核查等)由市绿建中心具体负责,(三)与标识认定相关的图纸、报告、计算书、图片、视频等技术文件;(四)每年上报主要绿色性能指标运行数据的承诺函,应组织专家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审查绿色建筑性能及主要技术措施和运行指标,确保绿色建筑性能达到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