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市场主体稳定就业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补贴90%我市将进一步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鼓励脱贫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支持重点群体就业2020年1月1日起首次进入用工单位且稳定就业的,将给予就业补贴鼓励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对新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外地来泸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市内各类用工单位(不含派遣到市外用工形式,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稳定就业一年、两年和三年的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2400元、3600元的就业补贴,每聘用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高校1万元奖补,在我市三区的企业新增有效就业岗位并吸纳创新人才就业的,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给予2500元/人的一次性新增就业岗位补贴,按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补贴,大学生创业新增岗位并吸纳劳动者就业,创优服务促进就业开展各类补贴性培训4万人次每年留泸岗位实习学生1000人以上,每留泸就业1人给予学校1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