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43号)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镇审核和县人社局复核,张天潇等14名同志拟符合享受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条件,补贴标准为每人600元,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补贴对象不符合政策规定等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将群众反馈的问题调查核实,如不存在问题,将按有关政策规定拨付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一、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受理部门: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室)电话举报:0936-6622600短信举报:18394659619通讯地址:高台县城关镇滨河社区水韵街325号邮政编码:734300附件:高台县脱贫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人员花名册(公示第一批).xlsx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