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标规〔202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建标〔2023〕184号)等有关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旗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我局完成了对鄂尔多斯市2025年度第二批申报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将通过审查的中共乌审旗委党校建设项目、乌审旗博物馆建设项目(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日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向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反馈情况(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477-8580004),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附件:2025年度第二批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