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文件精神,南安市利合群农机专业合作社、南安市美林金祝农业机耕服务部等8家服务主体2025年开展了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并提交了补助申报材料,经审核申报材料后,完成机耕9423.5亩,机防1790.35亩,机收9964.35亩,因2025年度第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已下达727647元,现建议提高上、下半年接受服务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生产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30亩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不超小农户补助标准的90%),拟联合财政局增拨第一批补助资金22939元,下拨第二批补助资金700233元(详见附表),现将拟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南安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电话:0595-86388101南安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595-86382858地址:南安市农业农村局邮编:362300E-mail:nannyjjgz@163.com附件:1.2025年第二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财政补助资金情况表2.2025年第一批增补及第二批南安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户财政补助资金明细表南安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