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正式启用电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证照,一、启用时间自2025年12月26日起,二、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等规定,载有证照基本信息、发证机关电子签章、二维码验证信息等,(二)获取方式:申请人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网站或“爱山东”APP提交业务申请,对符合条件的首次申请、延续申请、变更申请等业务,(二)已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三)在办理与无线电管理相关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时,可提交电子证照作为申请材料,五、注意事项(一)电子证照持证人应妥善保管电子证照文件及下载账户信息,(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冒用无线电电子证照,(三)如遇电子证照信息有误、无法正常显示或验证等问题,(四)相关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咨询电话:0531—82083186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