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盘活低效用地、促进城市更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我县存量工业(仓储)用地盘活利用,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和功能结构,我局起草了《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号)等文件精神,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使政策更符合我县实际、更具可操作性,现将《办法》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6年1月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hxnrb@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工改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大连市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东山d园42号,信封上请注明“工改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字样,附件: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海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12月24日长海县工业(仓储)用地改变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