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江苏黎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泰国境外农业仓储项目立项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72号苏农计〔2025〕29号)要求,结合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第三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广”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有跨国经营需求的企业有序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企业在境外投资农业,带动我市农业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由实施主体申报,第三方立项考评,局党委会研究,拟推荐江苏黎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新建泰国境外农业仓储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联系方式:0516-86628978(监察督察室)0516-86229225(项目管理办公室)附件:关于江苏黎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新建泰国境外农业仓储项目立项审核报告邳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24日附件下载:1.关于江苏黎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申报新建泰国境外农业仓储项目立项审核报告.pdf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