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5年泰安市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申报工作,(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项目组人员同一年度限报1项,医疗卫生类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市级医院和驻泰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0项,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0项,(二)各区域、单位科技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单位信息,社会发展领域(医疗卫生)类:各相关单位在推荐上报前,相关单位需提供学术(专家)委员会评和公示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五)驻泰单位、科研院所申报2025年引导计划的,(六)申报项目须依次经申报单位、区域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市直、驻泰单位申报项目须依次经申报单位、市科技局审核,医疗卫生类项目未经学术(专家)委员会评审和公示,未提供合作协议或申报材料未加盖该人员所在单位公章的,业务咨询电话:市科技局农社科0538-6991130市科技局服务窗口0538-8538139附件1农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申报书.doc附件2农社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汇总表.xlsx泰安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