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区,(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第二条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鼓励科研事业单位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定期征集遴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等创新主体自主研发或联合攻关形成的技术、产品、工艺等各类科技创新成果,(责任单位:区科技局)第四条推动“双高协同”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区科技局)第五条支持概念验证和中试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第六条实施有组织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研事业单位通过技术开发、许可、转让等方式向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对当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成效的技术转移输出方企事业单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第七条支持创新联合体协同攻关,对当年度获得市级以上认定的各类创新联合体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支持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创飞地以及校友组织等单位建立科技成果早期孵化服务机制,对当年度新认定的省级标杆孵化器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第十一条完善成果转化人才支撑体系,对技术经理(纪)人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我区实现转化落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