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印发,我省将通过强化源头管理、制度落实、转化服务和结果运用,全面提升科技成果登记管理水平,助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办法》明确,凡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通过将登记流程嵌入“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升管理效率,为加快成果转化,《办法》提出,将优质登记成果接入“江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新办法对登记规则进行三方面修订:科技成果登记范围,缩短登记公示期,其中产业化应用技术成果年均增长14.3%,登记总量和转化效率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