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咸阳市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20号)精神,由我区承担3个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项目资金14万元,经实地调查走访,逐一筛选,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由各经营主体先自主申报,拟确定咸阳粮农恒沣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6万元、咸阳市秦都区王佳聪家庭农场项目资金4万元、咸阳市秦都区春之果种植家庭农场(原咸阳市秦都区玉峰种植家庭农场)为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并提交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实施主体向社会予以公示,并接受监督,咸阳市秦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