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文旅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规〔2023〕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决定开展2025年度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项目为2025年度在厦门市举办且符合《实施办法》奖励条件的演出经营活动,二、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包括申报表(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演出经营活动批文、票务系统出具的票务证明(需加盖票务单位印章)、演出场所证明、演出经营活动有关合同、营业性演出活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申报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四、其他事项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厦门市演艺协会(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三层西侧,电话:13696981818),市演艺协会汇总后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人:谢丽民,电话:0592-5371256),逾期未申报的演出经营项目视为主动放弃申报,附件:1.厦门市2025年度繁荣演出市场资金申报表2.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繁荣演出市场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文旅规〔2023〕2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年12月3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