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嵊政办〔2024〕11号)第15条,本次拟下达2024年度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二批)、轻量化改造项目补助资金278.75万元,现将有关奖励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2日至10月26日,在公示期间,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拟扶持项目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经信局反映,凡使用书面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以个人名义的,联系方式:市经信局数字经济科张培勋,联系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一路403号国资大楼1910室,附件:1.2024年度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二批)奖补清单2.2024年度数字化改造项目(轻量化)奖补清单2025年10月21日(25.10.21)2024年数字化改造项目(第二批)、轻量化项目补助公示.doc打印本页关闭窗口.social-share.icon-wechat{background:url(//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3096/site/picture/0/2104081525529763625.png);}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share-2').share({sites:['weibo','wechat','qzone']});">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