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加快推进政策兑现的工作要求和嵊市委办发〔2023〕6号文件《关于印发<2023年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嵊政办〔2024〕12号文件《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嵊州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现将符合《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第十六、十七、十八条的科技创新政策(知识产权部分第二批)扶持资金总计1047.256792万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03日(5个工作日),如有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我局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联系单位: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蒋立刚0575-83219761附件:2024年度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资金清单(知识产权部分第二批)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0月28日2024年度科技创新政策扶持资金清单(知识产权部分第二批).xls打印本页关闭窗口.social-share.icon-wechat{background:url(//zjjcmspublic.oss-cn-hangzhou-zwynet-d01-a.internet.cloud.zj.gov.cn/jcms_files/jcms1/web3096/site/picture/0/2104081525529763625.png);}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share-2').share({sites:['weibo','wechat','qzone']});">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