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5〕14号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晋建科函〔2024〕1208号)要求,我厅对2019年发布并实施满5年的22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现公告如下:一、《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加固技术标准》等16项标准继续有效,标准再版印刷时,在封面和扉页的标准编号下方增加“2025年3月确认继续有效”标记,二、《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标准》等4项标准修订,列入2025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三、《拉脱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等2项标准自公告之日起废止,附件:2025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复审意见汇总表.xlsx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4月4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