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晋民营发〔2025〕46号各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办法》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2025年11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办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举措的部署要求,引导我省民营企业加强企业管理,省民营经济局研究制定了《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办法》,一、目的意义培育认定一批管理标杆民营企业有利于引导民营企业对标先进,三、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体系根据制造业和服务业两类企业不同特点,每个二级指标分数求和得出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总得分,制作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参评材料(附件1),省民营经济局组织专家评审,五、建立梯度培育体系市县两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可参照省级评价办法,结合实际开展本级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认定工作,六、加大服务力度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融资支持-产业对接-专业服务-帮扶保障-人才培育”五位一体的服务生态,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七、强化监督管理各级民营经济主管部门要引导企业真实评价,附件:1.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参评材料2.推荐汇总表3.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体系相关解读:《山西省管理标杆民营企业评价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