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督促融资扶持资金运营机构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和资金的日常管理细则,第五条融资扶持资金运营机构,合作银行同意续贷且同意为企业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和承诺保证融资扶持资金安全,第五章合作银行条件及义务第八条运营机构按照“贷款余额和企业覆盖面兼顾”原则,第九条合作银行应当同时符合如下条件:(一)与运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第十六条合作银行需每月向运营机构提交拟使用融资扶持资金的企业名单及其用款计划,第八章资金使用流程第十七条企业按照合作银行续贷相关要求,第十八条合作银行需审核企业的银行贷款是否满足续贷条件以及是否符合融资扶持资金的使用条件,通知合作银行将融资扶持资金划入合作银行指定账户,由运营机构直接将融资扶持资金划入合作银行指定账户,汇总融资扶持资金运营情况及合作银行贷款数据,管理职责分工单位、运营机构、合作银行对可能导致融资扶持资金面临风险的情形应及时预警,合作银行应根据与运营机构签订的承诺书和《中山市企业融资扶持资金合作协议》内容履行承诺事项,4.合作银行不按本办法履行相关义务或不按本办法规定使用融资扶持资金的,(三)运营机构不按本办法执行或运营机构相关人员在融资扶持资金管理使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