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发展,依据《锦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锦农加领办〔2020〕2号),经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市级组织专家对申报认定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进入运行监测年度的龙头企业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经市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定,2025年,全市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北镇夫宇食品有限公司、辽宁省玉宏食品有限公司、凌海市大有生态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义县立先花生制品有限公司4家认定为第十九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黑山县敏益米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申报材料不合格),全市参与监测和跟踪培育企业9家,辽宁婵娟食品有限公司、锦州桃李食品有限公司、凌海市宏昌米业有限公司、凌海大有普田实业有限公司、辽宁天康禽业有限公司、凌海市如泉农牧产品有限公司、凌海市温氏农牧有限公司、锦州同盛居小菜厂8家企业为监测合格企业,黑山县锦御香杂粮有限公司为监测不合格企业,取消市级龙头企业资格,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16-3862766锦州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12月11日下一条: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