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人社部门负责“科技创新平台、博士后培养平台、引才荐才平台、民营企业自主引才用才、博士后储备项目”等平台奖补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平台奖补对象、资金(一)科技创新平台资助奖补对象:2024年1月1日以后,(二)博士后培养平台奖励奖补对象:2024年1月1日以后,申报程序: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依托单位填报相关材料,(三)引才荐才平台奖励奖补对象:2024年1月1日以后,帮助用人单位全职引进(签订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入选“营口英才计划”人才团队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猎头公司、社会组织等中介机构,给予中介机构5万元奖励,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进行初审,(五)博士后储备项目奖励奖补对象:2024年1月1日以后,以及新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博士后研究人员,2.对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新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2.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奖励申报表(初次奖励)、第二批“营口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汇总表、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申报表、引才荐才奖励申报表、民营企业自主引才用才奖励申报表、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并留(来)营工作人员申报汇总表、新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汇报表,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