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持续推动《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咸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35年)》贯彻落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咸阳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特色突出,(三)有专门用于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并具备持续开展重点科普活动的能力,并且具有引领、示范、辐射作用,(二)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三)场地和仪器设备等有关证明材料,(四)开展科普活动或从事科普工作原始档案等相关证明材料,(五)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25年9月25日前报送至咸阳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