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奖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绥江县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奖补项目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三、项目建设地点范围全县范围内就业帮扶车间四、项目建设内容对吸纳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就业帮扶车间,分别按实际支付给监测对象报酬的40%、脱贫劳动力报酬的20%给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奖补,本项目共兑现吸纳奖补资金7.77068万元,五、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项目资金下达7.77068万元,项目实际投资7.7706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77068万元,六、帮扶效益(联农带农机制)项目实施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要任务,通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监测对象和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带动实现在家门口就近就业、增加收入,增加家庭收入,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请社会各界给予广泛监督,国家扶贫监督电话:12317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870-7625396联系人:李燕伶绥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