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产业发展,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8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5〕115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工作指南的通知》(赣人社函〔2024〕177号)等文件精神,经初步审核劳务派遣单位的申请材料,有以下2家单位符合发放条件,金额359575.95元,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7日),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来函的方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复核,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址:抚州市文昌大道1290号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94-8222726(市失业保险科)附件:抚州市本级2025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劳务派遣稳岗返还名单抚州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12月11日抚州市本级2025年度第二批失业保险劳务派遣稳岗返还名单序号单位名称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金人数裁员率上年度失业保险实缴金额(元)返还比例补贴金额:元(扣除机关单位金额、不申报单位金额)1抚州九源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560270.0482294188.460%151454.322江西省汇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64870.0108346869.3860%208121.63小计120834641057.7835957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