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强化闽宁协作产业合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农〔2023〕80号)和《促进闽宁产业园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协作办〔2023〕1号)文件精神,现将第一批市、区闽宁协作产业政策奖励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共涉及5家企业,其中,市级政策拟奖励资金合计395593元,区级政策拟奖励资金合计1709376元,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致电(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05925501159,思明区市政园林局:05922667870,闽宁镇人民政府:09518403981)反馈,附件:第一批市、区闽宁协作产业政策奖励方案厦门市湖里区住房和建设局厦门市思明区市政园林局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人民政府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