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岩市商务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龙岩市商务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岩商务规〔2024〕4号),对落实生猪活体储备的市级城市副食品基地给予不超过13元/(头·批)生产费用补助,经研究,我局确定由武平县奇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罗区福建龙岩牧益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长汀县贵华养殖有限公司等3家承担2025年12月至2026年12月为期一年的我市生猪储备任务,对储备期间生产费用予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2月12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有异议者请在此期间的正常工作时间内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或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97-2600190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7-338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