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诸暨市食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诸政办发〔2019〕45号)、《关于印发诸暨市食盐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诸经信〔2019〕51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政府食盐储备计划的通知》(诸经信〔2024〕15号)等文件要求,浙江省盐业集团绍兴市盐业有限公司诸暨分公司已经按协议要求完成2024年度食盐储备,经过诸暨天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4年度食盐储备费用为573283.28元,审计结果已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将食盐补贴储备情况对社会予以公示,公示起止时间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共7天,如果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诸暨市经信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456,诸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