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负担,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2]22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进行贴息补助(附件:桑植县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表),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8日),通过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方式向桑植县农业农村局反应有关情况,附件:桑植县2021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主体信息表桑植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1日【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审核人:网站审核员【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