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我局编制了《汕尾市陆丰市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碣石田尾山能源项目配套设施等3个项目)》,现公告如下:碣石田尾山能源项目配套设施位于陆丰市碣石镇,用地面积13.4428公顷,调整后为工业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殡葬设施位于星都经济开发区和南塘镇,用地面积8.3340公顷,调整后为城镇用地(特殊用地),乌坎渔港及渔港配套设施位于东海街道,用地面积1.0983公顷,调整后为港口码头用地,以上内容在陆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同时在落实地块所涉及的碣石镇人民政府、星都经济开发区、南塘镇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以及碣石镇后埔村、上林村,东海街道乌坎村进行张贴公告,附件:碣石田尾山能源项目配套设施等3个项目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陆丰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11月28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附件:碣石田尾山能源项目配套设施等3个项目调整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