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基金函字〔2025〕38号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江门市/南沙区联合基金(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5〕28/29/30/31/32号),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2025年度省市/区(粤穗、粤莞、粤惠、粤江、南沙)联合基金项目集中申报期间,共收到360家依托单位申报项目7803项,其中青年基金项目5060项,审查结果如下:2025年度省市/区联合基金项目拟受理7707项(青年基金5028项、地区培育2253项、重点412项、团队14项),拟不予受理96项(青年基金32项、地区培育44项、重点18项、团队2项),本次形式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1)申请人在职证明不符合要求,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分别在“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审查状态”和“申报管理—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及原因,如对拟不予受理(即形式审查拟不通过)决定有异议,请项目申请人在阳光政务平台上提出复审申请(如对查重结果有异议,线上填写审查意见后于2025年12月9日17点前提交至省基金委,复审申请操作指引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中查看,终审结果将在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管理—填写申请书/所有申请书查询—审查状态”中更新,联系方式:020-87567792、020-87567835邮箱:skjt_sjjwpsk@gd.gov.cn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