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浙人社发〔2025〕32号)和《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工作经办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社就发〔2024〕24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下列企业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电话:0578-2178710,2025年莲都区第六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册.xls莲都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12月2日附件:附件:2025年莲都区第六批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册.xls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